编号:2024第2027号
根据(2023)鄂0114执2719号,邓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34707号 | 李磊,胡艳妮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70017GB10009F00030038 | 蔡甸区沌口小区碧波花园E栋2单元6层1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