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003号


2024-05-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003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1960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交2015)第05224号 李风姣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7003GB00008F00010514  江汉区友谊路中段99号安顺佳园5层36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林志雄(身份证号:352224197104154211)名下。 
2 市2015014707 李风姣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7003GB00008F00010514  江汉区友谊路中段99号安顺佳园5层36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林志雄(身份证号:352224197104154211)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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