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党校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江岸区花桥街育才一村71号A栋1层商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房地籍市字第6807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001-0191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共武汉市委党校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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