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775号


2024-05-24  来源:本站

  武汉联投伟盛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联投广场商业区二期33栋2层1室、2室、3室、4室、5室、6室、7室、8室、9室、17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6)/《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68)/《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9)/《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4)/《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2)/《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60)/《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7)/《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8)/《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320-655)/《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486)/《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JXBC20150320-65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810)/《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292)/《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419)/《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542)/《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587)/《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638)/《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026)/《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15013159)/《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501372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联投伟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