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徐文涛 | 50% | 鄂(2016)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0188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R2地块湘隆·时代商业中心E区10栋1单元21层3室 | 47.11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R2地块湘隆·时代商业中心E区10栋1单元21层3室,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0188号为被继承人徐文涛和配偶陈红翠共同共有,现徐文涛已故,其所占50%产权本该由配偶陈红翠,女儿徐洁,以及徐文涛的父亲徐少山和母亲李仁秀共同继承,由于被继承人徐文涛的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女儿徐洁放弃继承,故由配偶陈红翠继承50%的房屋所有权。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