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999号


2024-05-23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999号

  根据(2023)鄂01执1962号之六十五、(2023)鄂01执1962号之九十,曲增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7923号 赵湘怀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88007GB00002F0022001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南区(万科红郡)B3栋3单元1层0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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