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767号


2024-05-23  来源:本站

  涂凯锋,王娜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苫风咀8号泰然·南湖玫瑰湾二期5栋20层B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341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涂凯锋,王娜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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