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梦婷因保管不善,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6号纯水岸·东湖一期(A-3,A-4)T2栋54层08室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6号纯水岸.东湖一期(A-3,A-4)T2栋20层10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88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8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梦婷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