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970号
根据(2023)鄂0106执9253号之二,湖北鑫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41776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9013GB00006F00010125 | 洪山区白沙洲大道5号爱家·优优城(一期)7栋1单元28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