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736号


2024-05-22  来源:本站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知识产权局)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青龙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2007)第60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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