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704号


2024-05-21  来源:本站

  邹伟凯,汪彬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中南路街丁字桥35号(老95号)滨湖名都城三期10栋2单元6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901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伟凯,汪彬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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