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郭世楚 | 50% | 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1047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新华社区2-6栋1单元4层1室 | 118.06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新华社区2-6栋1单元4层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1047号;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A区9-1-10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6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武开国用(还2009)第5509号,为郭世楚和彭玉清共同共有。现郭世楚已故,其上述2套房屋所占份额50%产权本该由配偶彭玉清、儿子郭涛,以及郭世楚的父母郭远咬和徐小芝共同继承。因郭世楚的父母先于郭世楚死亡,配偶彭玉清表示放弃继承,故由儿子郭涛继承该房屋所有权50%份额。 |
2 | 郭世楚 | 50%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607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5509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A区9-1-102 | 94.70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新华社区2-6栋1单元4层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1047号;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A区9-1-10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6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武开国用(还2009)第5509号,为郭世楚和彭玉清共同共有。现郭世楚已故,其上述2套房屋所占份额50%产权本该由配偶彭玉清、儿子郭涛,以及郭世楚的父母郭远咬和徐小芝共同继承。因郭世楚的父母先于郭世楚死亡,配偶彭玉清表示放弃继承,故由儿子郭涛继承该房屋所有权50%份额。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