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93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1141号之二,张小飞、麻海闹、吴浩天、柯梦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硚国用(商2006)第5713号 | 任彦才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13012GB00011F00050058 | 硚口区汉正街728号金昌大厦E栋3层2号 | |
| 2 | 硚2006000174号 | 任彦才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13012GB00011F00050058 | 硚口区汉正街728号金昌大厦E栋3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