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7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5397104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史锦国(已故) | 史伟 33.3% 史芳 33.3% 史俊 33.4%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041214号,洪国用(2004改)第13127号 | 洪山区卓刀泉特1号80栋1号 | 131.9900 | 售房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空军武昌上马庄离职干部休养所。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