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903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4874号之三,溧阳恒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6235号 | 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3004GB00001F00390003 |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新桥五路2号“长源假日港湾”二期(西二区)3号商业栋/单元1-2层(1)商(复式)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