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662号


2024-05-17  来源:本站

  方言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精武路26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二期11栋/单元3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86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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