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648号


2024-05-17  来源:本站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上何家墩19号(老球横小区8栋1单元)7层1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江岸补录2018035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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