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894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0102执恢4254号之一,陈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黄陂国用(2016)第1021号 | 郝敏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6005027GB00088F00010213 | 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一期3栋2单元27层2室 | |
2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5019988号 | 郝敏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6005027GB00088F00010213 | 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一期3栋2单元27层2室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