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887号


2024-05-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887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1490号,尹业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2013010242 谭见高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29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2 洪2013014132 谭见高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30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3 洪国用(2013私)字第6404号 谭见高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28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4 洪2013010243 谭见高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28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5 洪国用(2013私)字第6403号 谭见高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29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6 武昌国用(商2014)第1921号 谭见高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1011GB00013F00190030  武昌区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特1号2#栋1层12、13、14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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