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642号


2024-05-16  来源:本站

  武汉市住广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古田四路南区202栋3-1-5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硚自000372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住广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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