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620号


2024-05-16  来源:本站

  吴德平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复兴新村小区14栋1单元5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房 地籍江字第1497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私02-14977A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德平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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