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876号


2024-05-15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876号

  根据(2023)苏0102执恢1675号,朱莉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3801号 郭小龙,朱莉君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13012GB00005F00200103  洪山区长虹桥188号保利·公园九里(八、九区)28栋1单元8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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