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588号


2024-05-15  来源:本站

  乐盛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名流·人和天地怡和园A-G31栋4单元11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533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盛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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