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858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3035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2014008221 | 杜红荣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3008GB00008F00030087 | 江汉区新华路728号日月华庭C栋1单元29层2903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何文鑫(身份证号码:420103199502212016)名下。 |
2 | 江国用(商2014)第10618号 | 杜红荣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3008GB00008F00030087 | 江汉区新华路728号日月华庭C栋1单元29层2903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何文鑫(身份证号码:420103199502212016)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