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853号


2024-05-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853号

  根据(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11004295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49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3层2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的内容,解除该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程帅。2024/4/29 
2 昌2011004294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53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3层2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的内容,解除该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程帅。2024/4/29 
3 昌2011004293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52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3层2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的内容,解除该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程帅。2024/4/29 
4 昌2011004292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51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3层2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的内容,解除该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程帅。2024/4/29 
5 昌2011004296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50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山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3层2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三-之七的内容,解除该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程帅。2024/4/29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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