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530号


2024-05-13  来源:本站

  郭明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天门墩91号怡青园综合楼商网1层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商2003)第5890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030158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明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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