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7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柳安心(已故) | 柳敏占50%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6020689号,岸国用(商2016)第5774号 | 江岸区后湖乡跃进村、石桥村,江汉区姑嫂树村汉口花园四期C区31栋1单元15层3室 | 92.26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