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2022号


2024-05-10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7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周斌 各占25%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5003729号,武开国用(交2015)第3282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1单元13层2室  65.2800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C地块世纪阳光花园3栋1单元13层2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150037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开国用(交2015)第3282号,为包琴芳和配偶周斌共同共有。现周斌已故,其所占份额50%产权本该由配偶包琴芳、儿子周自力和周丹石及周斌的父母周氏和马玉英共同继承。因周斌的父母先于其死亡,配偶包琴芳自愿放弃继承,故由儿子周自力,周丹石继承房屋所有权各占25%的份额。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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