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80号


2024-05-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8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4383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803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12006GB00009F00030341  江汉区花楼街片世纪江尚中心7,8栋7号楼单元12层2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徐志宽名下。(身份证号:42010719551231331X)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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