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779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4353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4746号 | 杨莉莉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1003GB00023F00020248 | 江汉区贺家墩村福星惠誉·福星城(一期)2栋2单元16层4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李杨浩名下。(身份证号:421022199301120013)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