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491号


2024-05-10  来源:本站

  罗金阶,易代昕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建设大道云林街23号碧波大厦14层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交2010)第923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0037610-1,市2010037610-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金阶,易代昕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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