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767号
根据(2023)鄂0111执恢670号之二,胡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3693号 | 林云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7002GB00022F00030028 | 武昌区彭刘杨西路9号商业设施、居住项目(金融街·融御滨江)3栋2单元2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