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66号


2024-05-09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66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1882号之二,喻培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12528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贵州黔尊融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1005GB00003F00010014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7栋1单元804   
2 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41910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贵州黔尊融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1005GB00003F00010014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7栋1单元804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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