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陈斯斯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59号居住项目(关山村城中村改造刘家咀包KT1、KT2开发地块)二期(KT2地块)17栋1单元9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582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亮,陈斯斯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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