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745号
根据(2024)鄂1202执恢68号之一,吴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4013017号 | 杨锦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13026GB00008F00090116 | 洪山区富安街28号南湖名都B区9栋1单元15层4室 | |
2 | 洪国用(2014私)第7748号 | 杨锦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13026GB00008F00090116 | 洪山区富安街28号南湖名都B区9栋1单元15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