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31号


2024-05-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31号

  根据(2023)浙0109执6688号之三、(2023)浙0109执6688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06734号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5015006GB00302F00020211  汉阳区秋礼街7号武汉国博新城C区C6地块3号楼38-39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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