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726号
根据(2024)鄂0116执恢53号之一、(2024)鄂0116执恢53号之一,余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22332号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6008002GB00208F00010044 | 黄陂区武湖街汉施公路以北,发展北路以西彩云理想城1栋1单元4层2号 |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