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408号


2024-05-07  来源:本站

  董晶晶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路锦绣良缘A4栋4单元5层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5)第0835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1083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晶晶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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