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715号
根据(2024)鄂0106执90号,周正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1002971-2 | 周康达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4019GB00017F00010028 | 武昌区中山路261号6单元6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