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367号


2024-05-06  来源:本站

  舒友莲,金龙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长咀村门面住宅楼2栋1单元2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商2015)第731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夏2015002665-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夏2015002665-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舒友莲,金龙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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