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10号


2024-04-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10号

  根据(2023)鄂0111执恢528号之三,邬睿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2015007583 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1014004GB00021F00060010  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学雅芳邻6栋1单元14层1-1402房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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