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朱必华(已故),杨振芳 | 杨振芳 50% 朱毅 50% | 鄂(2017)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13033号 | 硚口区硚口路160号葛洲坝城市花园二期9栋1单元24层3号 | 86.50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