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02号


2024-04-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02号

  根据(2023)鄂0602执恢1003号之一,聂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新国用(商2011)第08734号 晏业鹏、王静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8017GB00003F00120032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19号长城·坐标城20栋1单元9层03号   
2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302-1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07302-2号 晏业鹏、王静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8017GB00003F00120032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19号长城·坐标城20栋1单元9层0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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