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698号


2024-04-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698号

  根据(2023)鄂0112执恢1332号之一、(2023)鄂0112执恢1332号,刘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QKBC20150041-20 武汉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04009001GB00003F00030020  硚口区沿河大道以北,硚口路西侧星汇云锦3栋1单元3层2室   
2 市2014028657号 武汉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4009001GB00003F00030020  硚口区沿河大道以北,硚口路西侧星汇云锦3栋1单元3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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