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何良啟 | 50% |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1229号,阳国用(改2004)第1169号 | 汉阳区琴断口街省琴断口监狱宿舍7栋2单元 | 82.0900 | |
2 | 何良啟 | 50% |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1229号,阳国用(改2004)第1169号 | 汉阳区琴断口街省琴断口监狱宿舍7栋2单元 | 82.09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