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671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901号,艾浩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26746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4070007GB00212F00070003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5R地块佳和馨居18栋2单元6层2室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艾浩朋(身份证号:42232519880306325X)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