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880304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冯加梅 | 王福刚12.5%,王胤玄37.5%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4825-1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4825-2号,武新国用(商2011)第04728号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19号长城·坐标城12栋1单元3层02号 | 92.62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