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647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807号,武汉卓越二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1531号 | 游方义,程黎芳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4006GB00006F00030035 | 武昌区福星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2栋1-2层6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