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256号


2024-04-26  来源:本站

  杜跃飞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中山大道975号(华清园)地下室-1层35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商2010)第772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201000820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跃飞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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