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250号


2024-04-26  来源:本站

  丁峰,钱巧茹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纱帽街碧霞轩104号(原绿苑路)1-3层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562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峰,钱巧茹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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